关于应届生(不含派遣)领回就业协议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9-02-15      来源: 浙大一院     点击量: 2326



    2月15日前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生(不含派遣),已审批完毕。尽快至我院人力资源部领回就业协议,并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,学校将凭此发报到证。学校盖章后,请在正式报到前将用人单位联交回我部。


领取地点:浙大一院17号楼3楼人力资源部


人力资源部

2019年2月15日



2019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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