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5日前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生(不含派遣),已审批完毕。请尽快至我院人力资源部领回就业协议,并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,学校将凭此发报到证。学校盖章后,请在正式报到前将用人单位联交回我部。
领取地点:浙大一院17号楼3楼人力资源部
人力资源部
2019年2月15日